外教公寓监控安全管理制度


为加强外教公寓监控管理,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,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,特制订本制度。

1、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2、监控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应熟悉设备操作程序,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,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,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、删改监控记录。

3、在监控过程中,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、准确地告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、跟踪,必要时及时上报国际交流中心工作人员。

4、认真登记当天监控情况,做好值班记录;在交接班时,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,不得涂改、缺页。

5、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擅自调班,严禁脱岗、睡岗。

6、监控员在监控室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
7、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。

8、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,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;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时,要求出示证件方可查询;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时,必须上报国际交流中心领导批准,根据需查询的时段及监控点由监控人员操作查询并做好记录,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。

9、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、斗殴、盗窃、火险等突发群体事件、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,并做好记录。

10、定期联系校产管理处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,保持设备清洁卫生,确保设备正常运转;如设备发生故障,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。

11、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,保持秘密,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。

12、监控人员每日在管理群汇报视频监控情况。